近8成女同志曾遭家暴 僅2成向社署警方求助

201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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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指高達77.8%女性性小眾受訪者曾經歷至少一種親密暴力的狀況。
提起家庭暴力,不少人會聯想起一男一女,但性小眾伴侶間的暴力亦同樣存在。中大與同志組織於今年2月至4月對216位女性性小眾進行網上問卷調查,發現高達77.8%受訪者曾經歷至少一種親密暴力的狀況,46.3%人曾受身體暴力,當中更有10%人曾被企圖謀殺,更有70.8%人曾受心理暴力,當中47.1%人的伴侶曾以自殺作威脅。遭受暴力的受訪者中卻只有兩成選擇向政府機構求助。
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學系陳季康教授指,世界各國的性小眾親密暴力發生率為20至50%,是次調查卻發現香港情況遠更嚴重。最多人受到心理暴力,包括故意忽視(79.7%)、持續地言語辱罵(57.5%)、限制社交自由等(47.1%)、伴侶自殘身體(43.8%),其次則為「身體暴力」,包括推撞(84%)及身體攻擊(76%)、綑綁(14%)等。另有23.6%人曾經歷性暴力,包括未經同意下發生性行為(70.6%)。當中更發現有19.4%受訪者曾經歷以上3種暴力。
在求助模式方面,最多人會向知道自己性傾向的非同志朋友求助,達53.6%,其次為同志朋友(45.2%),最少人會向社會福利署及警務人員求助,兩者皆只有22%,滿意度亦分別只有1.46及1.41(5分為滿分)。被問及影響求助意欲的因素,最多人認為問題不嚴重,自己有能力處理(3.54分),其次為社會缺乏處理同性暴力的機構(3.49)。
求助者Wing由上年起曾受約一年的親密暴力傷害,前伴侶吵架時會拿硬物攻擊她。當Wing打算分手時,前伴侶曾威脅要服藥及上吊自殺。Wing回憶道當時經常失眠,精神難集中,即使現在事過境遷,但想起仍心有餘悸,身體亦留有傷痕。
陳指,性小眾的親密暴力有獨特的情況,例如有施暴者會威脅受害者不要求助,否則要公開其性向。女角平權協作組主席李曉南指,警方不了解建性小眾文化,曾有警方向求助者問道:「你哋係乜嘢關係?」李表示有求助者會覺得尷尬或不知如何回答,特別是未公開性傾向的性小眾人士。幹事楊煒煒表示,曾有求助者被伴侶以刀恐嚇,但警方到場後難以用男性為施虐者的慣例處理,結果以毆鬥為由拘捕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