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男工收同鄉介紹費 官指無悔意判囚6周

2018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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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裔男工於西九龍法院被判監6星期。
於1995年來港定居的印度裔男工在建築工程公司工作期間,涉藉詞協助兩名男同鄉取得該公司工作,而向他們索取3000港元「介紹費」。被告Singh Resham早前經受審後被裁定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今(14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監共6星期,並須向其中一名事主賠償1000港元損失。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若被告遭判監,其患呼吸道疾病的妻子將陷入經濟困難。辯方又指,即使被告做錯,本案也有「好的一面」,包括被告協助了兩名事主獲得工作,替公司及時找到員工趕工,其行為沒為公司帶來損失,冀法庭判刑時予以考慮。
裁判官判刑時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指他被定罪後並無悔意,仍堅稱自己無罪。由於案情嚴重,法庭不能容忍相關罪行,故只會考慮判處監禁式刑罰,否則會向公眾發放錯誤訊息。經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而酌情減刑後,最終裁判官判處共6星期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