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文涉傳資料助友製炸彈 辯稱是吹水開玩笑

20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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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曉鋒今出庭作供。(何全泰攝)
男地盤科文江曉鋒(31歲)收到失戀友人電話,查問如何製造炸彈,科文其後涉透過短訊和友人討論,又傳送與炸彈有關的圖片給友人,疑協助對方製炸彈,被控協助及教唆他人製造爆炸品罪,受審後今(15日)在觀塘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他自辯稱誤以為友人「吹水」搞笑,他才配合。
被告自辯指,他於2010年因踏單車認識友人施漢瑜,之後幾乎每晚都相約踩單車,直至被告2014年結婚,兩人才減少見面。被告去年4至5月案發期間,除任職地盤科文外,晚上從事運輸,其中一晚他收到施的電話,查問他懂不懂製造炸彈,他叫對方上網搜尋。被告指施說話天馬行空,加上他們不時玩電腦遊戲「GTA」涉及犯罪行為,談話內容會涉及搶劫等題材,故被告以為施的炸彈提問只是開玩笑。辯方指被告曾發短訊給施着他上山試爆,只屬隨口答,對方稱「聽日一齊試」,他理解對方是想約他聚會,他因沒空沒回覆。
此外,被告曾用手機上網搜尋「卡通」和「炸彈引爆器」等字眼,隨後又將一些圖片傳給施。被告解釋施曾問及遙距控制炸彈,他想起年幼看過動畫用長電線引爆炸彈,故作搜尋,他又曾傳送一幅引爆器結構圖給施,說:「明白個原理就唔難整啦!」但他只是引用網上潮語「其實唔難」來開玩笑,施亦明白且回覆「其實唔難」。
對於施於去年5月曾問被告有關液態炸彈的問題,他回答硫酸是其中一種材料。被告解釋中學時曾讀化學,只記得這化學名稱,他為了向施顯示自己「勁」才這樣答,他其實不知道硫酸是否可用來做液體炸彈。直至後來某星期日,施邀被告到祖母住所,施向被告展示硝石和硫磺等物,聲稱用來製造爆炸品,被告始驚覺施真的做炸彈,並勸他「唔好,犯法㗎」。此時施又嘗試用石磨,圖將炭磨成粉,被告「貪得意」幫手。
被告稱事後再沒有聯絡施,怕受施牽連,強調沒想過施會做爆炸品,他也沒有協助。在盤問下,被告承認有在互聯網搜尋「自製炸彈」等字眼,他解釋只是好奇。控方質疑被告為何不傳召施出庭作供,證明2人不時用天馬行空的話題溝通。案件本月23日結案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