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恐記者有片為證 黎智英逾一年未落鑊

201808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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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去年6月涉刑恐東方男記者,但律政司一直拖拉,至今仍「唔敢告」黎智英。
壹傳媒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男記者,事件證據確鑿有片為證,律政司竟拖拉超過1年都「唔敢告」黎智英。東方事發後一直鍥而不捨,與被恐嚇記者先後合共9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檢控進度和一個合理交代。但律政司一直「懶懶閒」,全無正視此宗嚴重案件,懶答東方的提問,縱有僅僅幾次的回覆,亦只是草草回覆一堆虛話,言詞龜縮,完全無心作出正面回應。
去年6月,黎智英在維園涉刑事恐嚇東方男記者,引起社會嘩然,受恐嚇記者事後報警,警方迅速回應,將案件列作刑事恐嚇案及交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處理,亦已交由律政司研究。東方在案發後8個月、今年2月25日正式去函律政司,首度提出8條提問,要求盡快交代事件。律政司在5日後才回覆,卻無正面回應會否告黎智英,僅稱案件需時處理。
及至3月4日,東方第2度去信律政司追問案件進度,翌日雖獲律政司回覆,惟同樣敷衍了事,繼續迴避交代仍未起訴黎智英的原因。東方在3月14日第3度去信質問律政司,9日後律政司的回覆仍是虛答,與第1次的回覆同出一轍,答完等於冇答。
雖然律政司多次虛答,但無阻東方誓要得到合理回覆的決心,東方其後再分別在3月25日、4月25日作第4、5度去信,律政司都全無回覆。
之後作為受害者的受恐嚇記者,亦分別在5月3日和5月28日,連同東方合共第6、第7度去信律政司。因根據律政司編製的《罪行受害者約章》,受害者有權知悉案件的進展,但該記者至今從未收到律政司提供與案有關的檢控進度資料。
律政司拖逾1年,對東方和受恐嚇記者的提問仍無動於衷,受恐嚇記者在6月21日再次去信律政司,更將信件副本同時抄送予中聯辦、港澳辦及特首辦,希望第3方機構能協助討回公道。律政司才在2日後急急回覆,惟內容繼續是虛話連篇,更稱要諮詢法律意見。
但東方和受恐嚇記者並無因此卻步,前日(16日)再次行動,與東方合共第9度去信律政司,除副本再次抄送特首辦,更將行動升級,同時去信申訴專員公署。律政司雖於昨日(17日)回覆,但內容仍是廢話連篇,更指現階段不宜評論案件具體進度及處理方向。
律政司放生黎智英:http://hk.on.cc/fea/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