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呃未成年少女拍寫真 導演黃嘉威明日提堂

201808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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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威除了是導演外,亦身兼演員。(互聯網)
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被警方落案暫控以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名,明日(20日)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是於本月15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一名男子自5年前起懷疑向她作出猥褻行為及拍攝她的不雅影像後,荃灣警區重案組人員經調查,本月17日在荃灣區拘捕一名37歲姓黃男子,男子並已被暫控兩罪。據了解,涉案被拘控的男子就是黃嘉威。消息指,經警方調查後,發現有人的電腦內存有多名其他人的照片,懷疑受害人不止一人,現正繼續積極調查中。
任職導演兼演員的涉案男子,疑5年前透過社交網站,結識一名未成年少女,有人聲稱為「龍友」,可以替其拍攝沙龍照。少女疑入世未深,應約與男子前往荃灣區一間時鐘酒店,詎料拍攝沙龍照後,有人哄騙少女拍攝寫真照片,期間又藉詞要求少女擺不同甫士,從而「毛手毛腳」觸摸對方身體。至近日,女事主回想當年事情,懷疑遭人藉機非禮,覺可疑下報警求助,警方兩日之後拘捕涉案疑人,據知並在有關人士的電腦內發現報案女子以外、其他人的照片,相信受害人不止一人。
網上資料顯示,黃嘉威現為全職舞台劇導演、演員及教育工作者等,他是香港演藝學院戲劇學院學士學位榮譽畢業生,主修表演,他高中時代已開始於各大小場合演唱,大學時代更於酒廊任業餘歌手長達6年,而他在2007至2009年期間曾為亞洲電視藝員,往後更與多位著名藝人合作,導演多齣舞台劇,票房及口碑均不俗。
黃嘉威經常更新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如Facebook及Instagram,貼出的相片包括美食及其外遊等照片,而早前他參與一套舞台劇的演出,其社交媒體上亦可見他與劇中不同知名演員的合照。不過至今日(19日)傍晚時分,其Facebook帳戶已被關閉,其Instagram帳戶亦已變為私人帳戶。
根據《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任何人印刷、製作、生產、複製、複印、進口或出口兒童色情物品,即屬犯罪,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港元及監禁8年;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