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協下月推富戶政策 每年料影響二千戶被轟擾民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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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協會下月引入富戶政策,適用於新租戶及將租約轉換予非戶主配偶的住戶。
富戶政策殺埋身!房屋協會下月一日開始引入富戶政策,新租戶住滿十年後要申報入息及資產,若超過指定水平便要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甚至須遷離單位,做法與房屋委員會看齊,房協估計每年約有二千戶受影響。公屋聯會指房委會的富戶政策實施多年並無成效,因為住戶會透過刪去子女戶籍免受措施影響,質疑房協引入措施只會擾民。
房協表示,富戶政策只適用於新租戶及將租約轉換予非戶主配偶的住戶。而根據紀錄,每年重新簽訂租約的個案約有一千四百宗,新入住單位所簽訂的租約則每年約有數百份。至於受重建影響獲安置到新屋邨,須簽新租約的現有租戶,房協會視為「搬屋」處理,租戶繼續不受富戶政策影響。
新租戶或重新簽約的住戶,住滿十年後要申報入息及資產,其後每兩年再申報;如家庭狀況有變,包括轉換戶主或增加十八歲或以上家庭成員,不論居住年期,亦須每兩年申報入息及資產。部分租戶則不受富戶政策影響,當中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年滿六十歲或以上、所有家庭成員均領取綜援或社會福利署發放傷殘津貼的家庭。
房協續稱,為了讓房協出租屋邨輪候冊申請人知悉富戶政策,今年初已發信通知他們有關安排。房協亦會在本月下旬在屋邨舉辦富戶政策簡報會,向租戶講解政策的執行細節及申報安排,以及備有海報和小冊子供租戶查閱,亦會將相關資訊上載房協網頁。
與房委會富戶政策相若,若房協出租單位的住戶在港擁有住宅物業、或家庭入息超過申請出租屋邨入息限額五倍,或家庭總資產淨值超出申請出租屋邨入息限額一百倍,便須遷離單位。若住戶入息超逾申請出租屋邨入息限額兩倍但不高於三倍,則須繳交倍半租金;而入息超過申請出租屋邨入息限額三倍但不高於五倍,則須繳交雙倍租金。
對於有居民擬以刪除子女戶籍的方法避過富戶政策,房協表示,若刪減人口後,名列於租約上的人數低於單位最少的居住人數時,住戶便要調遷往一個較細面積的單位。若住戶拒絕三次編配,房協會考慮收回單位。
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說,房協富戶政策只有新住戶才受影響,相信因此收回的單位數目不多,而在現時的樓市下,居民一旦被要求遷出單位,勢難租私樓或買樓,「既然政策擾民,又無成效,何必呢?」公屋聯會將於本月底與房協行政總裁黃傑龍會面,反映居民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