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抽病人神經組織檢驗 醫生張民冠除名3月緩刑

201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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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張民冠今承認專業失當。(何青霞攝)
檢查肌肉組織卻抽錯神經組織,病人叫苦。骨科及創傷科專科醫生張民冠被一名病人丈夫投訴,指太太因腿部多年來感到無力,被轉介到張醫生處以檢驗右邊小腿的肌肉組織,張其後錯誤進行抽取神經組織手術,張在病人2次追問下始承認手術出錯。醫務委員會今日(24日)召開聆訊,控方指張專業失當,做錯手術是不能接受及容忍的行為,張透過律師承認控罪。
醫委會最終裁定張的專業失當罪成,會將他於普通科醫生名冊除名3個月,緩刑24個月。同時要求張在緩刑期間,接受委任的同輩醫生審核,該名醫生會突擊檢查張的工作,每6個月向醫委會匯報。
病人陳女士2014年8月向一名腦神經內科醫生求診,指腿部3年來無力且易跌倒,該醫生疑病人有肌肉病變,轉介她到張民冠進行右脛前肌的肌肉活片組織檢驗。病人在10月底進行手術,當時張及病人曾簽署手術同意書,進行抽取右邊小腿腹的肌肉活片組織手術。惟至11月初病人與丈夫覆診時,張曾指「啲神經送咗去化驗」,病人丈夫即時向他追問是否神經組織,張亦確定。
病人與丈夫因而向負責轉介的醫生查問該手術屬神經還是肌肉組織檢驗,始揭發張做錯手術。張先後以口頭及書面道歉,指對未有即時承認責任及用不同藉口掩飾感到羞愧及無地自容。
控方指,翻查當時負責手術的護士筆記,手術前的檢查清單顯示手術屬肌肉活片檢驗,但化驗標本及其後的化驗報告均顯示屬神經組織。控方重申事件令病人進行不必要的手術及延誤診斷,屬嚴重錯誤,有違註冊醫生的行為。
翻查資料,張民冠於2011年曾因涉濫發52張病假紙予病人被指專業失德,醫委會裁定指控不成立,但向張發警告信並刊憲譴責。2010年張又曾被病人投訴進行斷指治療手術前不足2小時,仍無法告知手術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