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女遭禁錮強姦 控方指收數佬安慰「當畀鬼責」

201809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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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女疑遭禁錮強姦案,今於高院原訟庭開審。
妙齡女子向朋友借款1.5萬元後無還款,個多月後遭多名「收數佬」挾持到時鐘酒店房內禁錮時,逼她致電找朋友「跑數」還款。期間一名在場看管她的收數佬,涉嫌趁機將她強姦。女子受辱後不禁惡心作嘔,另一收數佬遂安慰她「咪當畀鬼責啦」。她籌夠錢獲脫身後報警,警方事後拘捕其中兩名涉案「收數佬」,同控以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加控強姦罪,案件今(4日)於高院開審。
首被告孫文進(33歲)及次被告黃振昌(35歲),均報稱無業;二人被控在2016年9月13日,聯同其他人在港非法禁錮女事主X(現年29歲)。次被告另被控同日在旺角砵蘭街某時鐘酒店的房內強姦X。兩人不認罪。
X在屏風後作供指,案發前個多月,她向一名女友人「阿仔」借錢萬多元,原本承諾數星期後清還,但她之後無力還債。案發日早上,她偕另一友人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男友時,被兩名男子截停。她認得其中一男,因借錢時「阿仔」曾介紹此人。案發後她在認人手續中,認出此人就是案中首被告。
X續供稱,她被截停後,首被告要她致電「阿仔」交代還錢事宜,兩男隨後召來一輛七人車,她因自知欠錢未還,遂在不情願下隨兩男上車,車上則另有多名男子。期間有人在車上命令她脫下胸圍,她嚇得哭起來,並無奈依從。車抵至砵蘭街,她被該批男子挾上時鐘酒店房間,當時有人警告她「醒定啲,落咗車唔好喊」。之後她被下令要致電找朋友借錢「跑數」,該批男子還指因要耗費人力找她,所以要她籌2.5萬元始放人。部分人期間先行離去,留下首被告、剛才駕車的「司機」(控方指稱此人是次被告)和另一男子,三個人看守她。
X指她致電期間,「司機」命令X入廁所,並要X脫掉上衣後蹲下替他口交,然後再逼令她脫褲趴在馬桶上,從後性侵犯她,並射精在洗手盆內。X稱她感到惡心,完事後更嘔吐大作,X在庭上憶述此案情時,更不禁聲線哽咽。之後首被告勸她吃點東西,並安慰她「當畀鬼責啦」。她最終找到朋友和一名「契哥」籌夠錢還款,才獲准離開,她獲釋後即往報警。
控方開案詞指,首被告在案發後四日於愛民邨被警截查拘捕,次被告則稍後主動向警投案。警方鑑證人員其後在酒店房內的洗手盆找到精液,經基因鑑定證實是來自次被告。案件明續審,兩名被告不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