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間姦夜歸女 控方指巴籍漢出獄僅5月即犯案

201809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藍圈)今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及一項盜竊罪。(胡家豪攝)
28歲夜歸女子在深水埗一大廈梯間疑遭南亞漢強姦並偷去手機,警方事後拘捕一名男子,控以強姦和盜竊兩罪。案中被捕的巴基斯坦裔被告Shahid Imran-younas,今日(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一項強姦及一項盜竊罪,案件押後至10月22日判刑。
控方透露被告案底纍纍,曾犯盜竊及藏毒,他最後一次案底是干犯爆竊罪,於2015年6月被判監3年3月,於去年4月出獄,惟出獄後5個月他即干犯本案。
控方透露,被告持有香港身份證,在巴基斯坦出生及接受教育至中三程度,1994年其父申請他來港。被告曾任職銷售員,被捕時無業,靠領取綜援維生。被告另有六名兄弟姊妹,其母已過身。
案情指,去年9月15日約凌晨3時,28歲的女事主X由男友接送回到深水埗家中,男友離開後X本來已入屋,但她發現在街上遺失了頭箍,遂再次出門尋找,當她在大廈外尋回頭箍後,便在街上抽煙及玩手機。
未幾,與X素未謀面的被告走近X,被告做手勢問X取香煙,X無理會。及後X察覺被告尾隨她回家遂大叫,被告便衝向X,繼而用手掩X的口用胸壓X的背,X試圖推開被告但不果。
被告將X拖到大廈後樓梯,X用英文表示「我會安靜」,又替被告送上香煙及打火機,試圖安撫被告,被告聽罷一度鬆手,但後來繼續捉住X。X非常驚慌不敢反抗,皆因被告身形魁梧。
被告將X帶到大廈後門,強吻X並搶走她手上的iPhone放到自己褲袋。之後被告脫去自己的褲及內褲並掀起X的裙,X意識到被告想強姦她,X為免遭強姦,遂主動提議替被告口交,最後替被告口交長達兩分鐘。然而,之後被告仍在沒戴安全套情況下將X強姦,X在被姦的過程中,左手肘掂地擦傷,被告舔X的嘴及左胸,最後被告將陽具拔出,手淫至射精。
完事後X想離開,但被告將X拉回來,被告替X整理頭髮、抹去X臉上的汗、替X穿回鞋子。被告拿出筆要求X寫低電話號碼及單位號碼,X非常害怕,為了逃脫惟有就範,X回家後致電男友及報警。
警方調查後,在案發地點的樓梯扶手找到被告的掌印,經指紋校對後鎖定被告身份。案發後兩天即去年9月17日,巡警在深水埗街頭將被告截查拘捕,在被告褲袋起回X的手機。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聲稱案發當天他整天在家,從沒踏出家門,他最後一次與人性交發生在10至15年前。
不過拭子樣本化驗結果顯示,X的肛門外側及她案發日所穿的內褲,均留有相信是屬於被告的精液。X在認人手續中未能認出被告。
辯方今早指,女事主要求不向被告披露她的創傷報告內容,辯方擔心會影響求情及法庭量刑。法官及控方估計,事主可能擔心被告從報告得知她的姓名、年齡等個人資料及童年背景才有此要求,法官決定先讓控方在報告刪走相關資料,在徵求事主同意後,才將經修改版本的報告供辯方參考,遂押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