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學歷瞞打政府工11年 男子騙薪110萬認用假文書

2018091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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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潘凱勤今在區域法院承認6項控罪。
41歲男子涉嫌使用虛假學歷,向3個政府部門及廉署求職,誘使有關政府部門向他支付薪酬逾110萬港元。被告潘凱勤今(12日)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共6罪,獲准保釋至本月19日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雖過往有案底,屬輕微及與本案不類同。被告已婚,現於一間會計公司任職。辯方續指被告在1999年往澳洲修讀應用科學課程,並就讀了3年,一些科目更獲優異成績,但因在某些科目未能通過,最後未能取得學位。
被告雖未能取得學位,卻不影響他任職涉案5份政府工的工作能力,並指該5份工作都是文書類工作,被告本身也符合聘請時的要求資歷,如一些職位只要求中5程度。辯方又指出被告在職時,評核屢獲得優異,上司對其亦稱讚有加。而被告已把所得的薪酬全數清還,可以說被告雖工作了一段時間,已清還了所得薪酬,故變成沒有得到回報。辯方指被告的行為雖不光彩,但被告今坦承罪行,明白犯了愚蠢的錯誤,而被告並不是一名壞人,請求法庭不要判被告入獄。法官卻指被告非一時衝動犯事,而是重複地犯案,需時考慮量刑,故押後判刑。
案情指被告於1999年於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修讀應用科學(計算機科學)學士學位課程,但最後並未取得學位。
被告在2002年至2004年曾於教統局任職文員,因而有機會取得他人遞交的一張墨爾本理大的畢業證書副本。被告於是在該張證書上改了自己的名字,偽造成自己的證書。
被告其後利用該假證書副本,在2004年至2015年間,分別向民政處及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職位,並成功獲聘,因而取得逾110萬港元的薪酬。被告於2013年向廉署申請助理文書主任一職時,因拒絕填寫一般審查表格,故廉署沒有跟進申請。惟廉署在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被告的上述罪行,被告於2015年12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