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政治勇氣 僅着眼經濟 風後不停工 港府漠視打工仔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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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颱風山竹是本港近年罕見、威力強大的颱風之一,風災雖過,但劫難未除,本港多處有樹木倒塌堵塞路面,大廈玻璃被強風吹毀,玻璃碎片滿布街道,本港市面遭受破壞,全港數百萬名打工仔更要在運輸網絡近乎癱瘓下,冒險上班,歸根究柢,都是因為港府多年來未有處理受惡劣天氣影響而啟動停工的機制,同時又缺乏政治勇氣,沒有帶頭宣布政府的非緊急服務停工,完全漠視打工仔權益。
山竹巨災後,大量樹木倒塌,部分建築物亦被嚴重損毀,街道上更有冷氣機、招牌等搖搖欲墜,如果罕見的風災過後,港府原本就應先倣效鄰近地區,先停工一天,做好必要的檢查,以確保市面安全。
惟港府眼中只有所謂的經濟效益,罔顧打工仔安全,並無宣布停工,事前更缺乏交通評估,三號風球下,嚴重缺乏巴士小巴,港鐵僅能提供相當有限的服務,大部分打工仔在港鐵站內苦候數小時,都未必能擠上列車;大量道路被樹木封住,在未能停工下,部分人駕車上班,政府相關人員清理主要幹道上的樹木,進度亦因而受阻。教育局為顧及學生安全,連續兩日宣布停課,確是明智之舉,但港府卻未有顧及學童照顧的問題。每逢中小學停課,不少家庭中心、社區託管服務都會暫停,託兒服務相當少。打工仔若不上班,有機會被扣人工,甚至「冇咗份工」,雙職家庭在未能停工下,根本無法照顧學童。
港府稱無法律基礎宣布停工,筆者並不認同,現時港府有「緊急應變系統」的機制,但無論如何,港府完全可以公開清晰宣布,政府非緊急服務的公務員可以停工一天,以作示範,讓僱員有理據向僱主「講價」,但港府有如「無知無覺」,事先無準備,事後無「補鑊」。
風災在香港並非新鮮事物,港府若認為停工缺乏法律基礎,根本早應立法清晰制訂相關的勞工法例,訂立受惡劣天氣影響下的停工機制,以確保打工仔在八號風球或以上,或黑色暴雨警告後,能夠在一個安全及有秩序的環境下工作,現時僅稱無法律基礎,卻完全未有宣布任何改善措施,實在令打工仔無法接受。
盼政府能聽取數百萬名打工仔的民意,盡快立法保障勞工權益,改善民生,才能贏得民心。
勞工顧問委員會勞方委員鄧家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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