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山毒殺妻女案 陪審團一致裁定謀殺罪成
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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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金山涉嫌以注入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胡家豪攝)
53歲中文大學醫學院副教授許金山,涉嫌於2015年利用裝有一氧化碳的瑜伽球毒殺妻女,他否認兩項謀殺罪,案件經過20日聆訊後,由5男4女陪審團於今早(19日)約11時起開始退庭商議裁決,約7個多小時後達成裁決,陪審團一致裁定許兩項謀殺罪成,法官判處被告兩項控罪均終身監禁。
法官判刑時表示震驚,指許為一名如此聰明且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士,竟有計劃計算殺害妻子及其心愛的女兒。許在聽法官宣讀判刑時不時搖頭,一臉失望,判刑後,在陪審團離去時,他更一直看着陪審員步離法庭。
在步入囚室前,許隔着犯人欄向家人交代,家人則着他「take care(保重)」,而許其中一女兒在許步入囚室後,未能平伏情緒,需家人安慰。許3名子女由親友護送下乘坐7人車離去,對提問不予回應,而其中一名親友則指子女「好支持爸爸」。
被告許金山早前否認兩項謀殺罪,控罪指被告許金山於2015年5月22日,謀殺47歲妻子黃秀芬及16歲次女許儷玲。
法官今早指引陪審團指,提及現時並無證據指該瑜伽球何時放上車,但當日被告妻子早上駕駛該車送子女上學至8時半回家,約兩時許才再駕車出去,故應在該段時間瑜伽球才會放進車內。法官着陪審團可考慮法醫提供有關人類中一氧化碳毒時多久會出現的徵狀及考慮兩名死者身故時的毒數而推論該球放在車上多久。
另外法官亦着陪審團考慮誰當日有機會可把瑜伽球放進車內,當日被告最年幼的兩名子女早已上學且不知道瑜伽球內有毒氣。家傭指被告妻子回家後亦如常淋花及玩手機,其後回房睡覺,家傭平日亦需主人開車門才可入內打掃車子,故有可能放瑜伽球的亦只剩下被告次女及被告。
法官指現時證據顯示,被告次女並沒迹象顯示會自殺,而辯方提出她有機會是用毒氣瑜伽球去殺死車內的蟲子。不過據本案的證人警員指他並沒有車上找到氣塞,故陪審團如相信該曾調亂證物編號的警員之說話,便需考慮為何被告次女用該球殺蟲,車上卻找不到氣塞。故最終陪審團仍需考慮誰人放該瑜伽球進車內。
不過,法官亦提醒陪審團要考慮辯方提出被告並沒明顯動機殺害其妻,因雖然他有情婦,但被告妻及其他家人均知道此事,且沒證據顯示被告妻子不願離婚或向被告索取任何財產而令被告打算殺掉其妻子;另外有關被告的實驗是否煙幕,法官指辯方提出有很多電郵及文件往來均顯示被告要用一氧化碳做實驗,如實驗只是掩飾,被告毋須留下如此多證據;至於當日被告妻是突然取消打羽毛球留在家中至下午,被告不可能預先知道此事,而且被告妻下午會接孩子放學,故法官亦着陪審團考慮,被告會否冒着殺害孩子的風險在車上放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