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成員高球場請願遇襲 教練判囚4周獲緩刑

201809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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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進寶被判囚4星期,緩刑1年。
工黨今年4月27日趁香港高爾夫大聯盟在粉嶺高爾夫球場舉辦活動時請願,期間該黨27歲成員盧俊文與一名男子爆發衝突。男子用手打盧的私處和扼其頸,又把盧推跌。男子被朋友制止後,逃離現場,事後到警署自首。涉案57歲被告唐進寶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20日)在粉嶺法院被判囚4星期,緩刑1年。
辯方本月5日替被告求情時透露,被告任高爾夫球教練,案發日參與香港高爾夫大聯盟活動以及參賽,今再求情時指,被告一度誤會了社會服務令需進行重型工作,以為不能應付,後經澄清後,已明白自己能應付相關工作範疇。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本案案情的襲擊過程有三部分,被告先以手打事主私處,又扼事主的頸部,再將事主推倒在地,令事主的頸、左右手肘等受傷,需到醫院接受治療,但不需住院。
裁判官續指,早前雖替被告索閱社會服務報告,惟感化官卻不建議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感化官指被告在初會面時,提及自己手受傷、膝蓋關節痛,並呈上醫療文件以示不能勝任重型工作,且對於要日做8小時的體力勞動工作表示有困難。被告其後卻又改變立場,又呈上醫療文件顯示適合社服令,前後說法不同。裁判官同意感化官所指,認為被告不適合履行社服令,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初犯,故判被告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