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數佬非法禁錮欠債女 兩人各囚3年

201809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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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各被判監3年。
妙齡女子因欠債1.5萬港元,遭多名「收數佬」挾持到時鐘酒店房內禁錮時,逼她致電找朋友「跑數」還款。期間一名在場看管她的收數佬更涉嫌趁機將她強姦。女子受辱後不禁惡心作嘔,另一收數佬則安慰「咪當畀鬼責啦」。其中兩名「收數佬」同控以非法禁錮罪,其中一人加控強姦罪,陪審團早前裁定兩人非法禁錮罪成,而另一人的強姦罪則不成立,案件今日(20日)在高院判刑,兩名被告各就一項禁錮罪被判監3年。
辯方求情時指,首被告孫文進為風喉工人,月入約2萬港元,但會給5000港元其母,收數則屬兼職。律師表示明白本案有嚴重之處,包括事主被禁錮了5小時,且是「5個大男人禁錮一個姑娘」,更逼她脫下胸圍,對她造成屈辱。不過律師指被告沒有施用暴力且非預謀犯案,只是湊巧撞到事主才會犯案。
次被告黃振昌的律師提到,被告已婚且育有兩名分別10歲及7歲的女兒,而黃被還押一年多嘗到失去自由的痛楚,承諾不會再以被告身份進入香港法庭,不會作奸犯科並與損友割席。律師指黃已知錯,並稱被告「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又指被告悟出要盡父之責教育及照顧女兒。律師稱黃的妻子亦表明歡迎被告服刑完畢後回家,並向被告稱:「浪子回頭金不換」。
法官判刑時指,辯方律師正確指出案件有嚴重因素,不過認為更嚴重的是兩被告明目張膽在懲教署的地方(荔枝角收押所外)強迫事主上7人車,而懲教署是其中一個執法部門但被告卻漠視香港法律幹此非法勾當。
另外法官亦不認同兩名被告沒使用暴力是減刑因素,因事主當時被5個大男人禁錮,根本無膽反抗。法官亦不認同被告非有預謀犯案,因他們很快便齊集人手及安排7人車帶事主上車。法官指兩被告均無任何求情理由,最終均判囚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