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亨女男友囚4年 官批自私不珍惜別人生命

201809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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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詠嵐2016年12月15日被發現浮屍海面,水警將遺體帶上岸。
有車神之稱的「盲亨」詹昌盛,其16歲女兒詹詠嵐2016年12月15日被發現離奇浮屍海面,詹詠嵐男友林嘉偉及後被捕。林今(21日)在高院承認誤殺罪,被判監4年。據案情透露,2016年12月20日,被告接受警方調查時透露他「攬住詹詠嵐跳海」,之後他和盤托出自己有自殺念頭,並向死者建議,死者沒反對,彼此並協議若其中一人生還,不能向人透露另一方是自殺。法官今判刑指,法律是不容許有自殺協議,因會有機會喪失生命,若果有生還者,其將要受到刑責以反映有生命喪失。
法官指被告與死者為情侶關係,雖被告只有20歲但並不算很年輕,而死者則只有16歲,在情感上亦容易受被告影響。據法官讀出被告相關報告指,被告視死者為他唯一女友,認為死者不世故像小朋友,且知道死者父親不喜歡他,亦知道他的身份及名聲且很怕他。被告又稱知道死者因將進行手術而不開心。
法官又指,被告自幼有過度活躍症且專注力失調等,自小已難以管教且行為衝動不受控,17歲時曾在懲教所服刑期間因遭毒打,感絕望而喝清潔劑圖自殺。
被告曾稱案發時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被捕,令他非常擔憂及惶恐,因他認為是恥辱、怕入獄及擔心死者父親因他背叛女友而報復。被告稱他在案發前一日有把被捕的事告之死者,且獲其原諒。被告又向死者告知想跳橋自殺的決定,但無叫死者自殺,不過死者稱擔心自己手術及指父親及兄長對他不好故不想活下去,故表示要跟他一起自殺,而被告則沒阻止。法官指,據精神科醫生的診斷認為案發時被告有適應障礙,且受其影響產生衝動的想法,但其精神並沒異常且大有能力分辨對錯。
法官批評被告當時的情況並未致於末路或沒有出路,且明知死者容易受他影響卻沒勸止她。法官斥責被告自私,認為他不珍惜別人的生命,除令死者喪命亦令死者家人傷心。被告曾稱自己不懂游泳且天色昏暗未能拯救死者,法官亦表理解,但被告其後隱瞞死者的事,法官批評他置死者於不顧,並指「佢咁嘅心腸需於判刑反映」。
法官指,雖然被告解釋因與死者有協定不可把事件告之他人,但被告是在8日後才將死者的事告之警方,法官認為被告居心叵測,而且若非被告,不見得死者會有自殺念頭。法官最終認為監禁無可避免,以監禁6年作量刑起點,因認罪給予三分一減刑,終判監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