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禁香港民族黨運作 會址已貼公告通知

2018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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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刊憲禁香港民族黨運作。
政府於今早(24日)刊憲,指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或繼續運作,即時生效。東網記者下午到民族黨會址,發現政府已在門外張貼有關公告通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早表示,香港民族黨公開鼓吹港獨,嚴重違反《基本法》,正式即日起列為非法社團,該黨可在命令發出後30天內向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期間命令保持生效。
李指,該黨於2016年3月28日成立,其公開綱領包括建立獨立香港共和國,以香港民族為本位,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廢除未經港人授權的《基本法》,香港憲法必須由香港民族制訂,並建立支持香港獨立勢力,在經濟等各方面成立以香港為本位的組織、政治壓力團體,奠定自主勢力基礎,李指這些綱領都嚴重違反《基本法》,包括序言中提到一國兩制的方針、《基本法》第1、2、12、129(4)條。
他指其作出有關決定是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保護他人自由和權利的需要,又指該黨成立以來採取實質行動實現綱領,設有4年計劃達到目的,包括註冊公司將綱領寫入公司章程、報名參選立法會、透過報刊電台宣傳、實行針對年輕人的「中學政治啟蒙計劃」、出版刊物、多次去海外聯繫組織尋求合作支援、透過演講宣揚港獨等,該黨又表明中國處於弱勢,會對該黨有利。
李又說,該黨表明會用武力、武裝革命爭取港獨,雖未有實質暴力及召集人曾指以非暴力形式爭取港獨,但該黨曾多次表明,要用盡一切方法爭取港獨,甚至呼籲支持者使用武力,故不能只當為政治口號而不顧對公共安全的威脅。該黨亦公開指中國是香港的殖民者、要令香港成為沒有中國人的地方、香港要永久脫離中國等,都在宣揚仇恨及歧視,有關行為會威脅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今次是香港自九七年回歸以來,首次行使《社團條例》,以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為由禁止社團運作。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指,堅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照有關法律和法定程序禁止民族黨運作,認為是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法治的應有之舉,完全必要,又指任何宣揚港獨主張、從事分裂國家活動的組織,無論是否採取暴力或武力方式,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必須「零容忍」。
港澳辦又指,民族黨是未經註冊的非法社團,也是港獨組織,其所謂黨綱和公開發表的言論都鼓吹港獨主張,籌措經費,勾結外部勢力,利用各種方式煽動,有綱領、有預謀、有組織地從事分裂國家的活動,已嚴重違反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現行有關法律,挑戰一國兩制的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領土完整,損害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香港各界人士的根本利益。
中聯辦負責人接受訪問時指,「香港民族黨」公然主張和宣揚「港獨」,已經嚴重違反憲法、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法律,堅決支持香港特區維護法治,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負責人又指,中共總書記、國家主席習近平去年「七一」視察香港時發表重要講話強調,「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而香港社會極少數人公然挑戰「一國兩制」底線,成立非法組織,宣揚「香港獨立」等嚴重違反憲法和基本法的主張,重申對「港獨」必定是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