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通過強積金對沖方案 延長補貼25年用近300億

2018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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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行會通過強積金補貼僱主年期延長至25年,金額加至近300億。
商議多時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劃線方案出現突破性發展。消息指,行政會議今(2日)通過讓步方案,構思方案的框架維持劃線方式及對僱主兩層補貼,但修訂政府對僱主補貼期,由原建議的12年延長至25年;補貼金額亦由原來172億港元,增至最新近300億港元。有關方案料在下周三(10日)公布的施政報告出台,再交勞工顧問委員會討論。勞顧會資方委員施榮懷稱方案可以接受,較原建議有很大進步,政府增加「落水」,也回應了商界對中小企難以應付取消對沖的憂慮。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則希望在2020年內可完成立法,令僱員強積金不再「被沖走」。
截至去年底,僱員的強積金因與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對沖,被沖走365.28億港元。行會今日通過的方案,維持方案實施日期後不可對沖,由僱主專項儲蓄戶口支付相關開支。按建議,僱主要按僱員每月收入1%向專項戶口供款,供款至所有僱員年度收入15%可停止;遣散費及長服金以最後月薪三分之二計算,上限維持39萬港元。
由於預期並非所有僱主的專戶有足夠儲蓄支付遣散費或長服金,政府將提供兩重遞減式補貼,第一層,不論公司規模,政府首三年會補貼相關支出的一半,補貼由第4年起遞減,至第25年由僱主自行負擔。如僱主專戶不足支付,則可申請第二層資助。
勞資雙方早前就政府在今年3月提出的建議方案展開磋商,由於該方案指99%大型企業專戶有足夠資金應付遣散費或長服金開支,故12年期資助只可協助80%中小微企應付開支,五大商會大力反對此建議,要求政府提供永久承擔。其後,政府願加強支持中小企業,商會亦改口要求政府作長期承擔,勞顧會勞資雙方亦達成不反對取消對沖的共識,政府希望明年底前提交立法會修例。
身兼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永遠榮譽會長施榮懷指,25年資助期應可幫助中小企過渡,但對於實施日期後一段時間成立的公司,希望政府承擔更多責任,由成立起計25年資助。代表工聯會的勞顧會勞方委員鄧家彪則指,如僱主繼續反對新方案,則屬貪得無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