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孕婦產前檢查 冇醫生紙也獲病假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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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指,法定產假的修例尚涉及2項技術修訂。(黃偉邦攝)
政府決定延長法定產假由10周延至14周,額外4周的產假由政府向僱主提供資助,預計2020年完成立法程序。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指,法定產假的修例尚涉及2項技術修訂,一是將流產的定義由現時28周縮減至24周;另列明孕婦到醫院作產檢,不論醫生有否開出病假紙,均有權獲得疾病津貼例如病假。
政府是次資助僱主是採用先付後報銷的方式,即僱主先支付額外有薪產假予員工,再向政府報銷。而政府的資助額的上限為36,822港元,料可令月薪5萬港元以下的僱員受惠,佔全港僱員總數約95%。
被問及為何不涵蓋剩餘5%的高薪女性僱員,羅致光指,額外產假能維持五分之四薪金已算是好安排,部分國家或地區延長產假只能維三分之一薪金、甚至是當地最低工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