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教唆寫假函博減刑 女友囚4月緩刑

2018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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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羅嘉慧獲判緩刑。(辛永明攝)
因謀殺罪成而被判終身監禁的男重犯,指想與年老多病的父母團聚,覷準當時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在「時昌迷你倉」大火中殉職之機,向消防處寄悼念信及心意卡,再叫女友扮張的遺孀向懲教署回感謝信博取減刑,最終雙雙惹上官非被捕。報稱侍應的41歲女被告羅嘉慧,早前承認偽造及使用假文書兩罪;現在囚的43歲男被告陳浩基,承認教唆偽造及教唆使用假文書兩罪。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龍法院判刑。
陳被判監8個月,刑期與他犯謀殺被判終身監禁的刑期同期執行。羅被判監4個月,緩刑2年。
裁判官參考了感化官為兩名被告撰寫的背景報告後,認為他們已有深刻反省,女被告過往雖有數次不類同的案底,但近年她已守法,有穩定工作,與家人共住生活。裁判官認為,女被告身為成年人應知道罪行的嚴重性,即使法庭接納她犯案只因受到拍拖多年的男被告教唆,但她仍責無旁貸。法庭同時考慮她犯案的動機及背景,決定給她最後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判處緩刑。
裁判官認為男被告在案中扮演主要角色,整個犯案過程由他策劃,罪責較女被告重,若事件未被揭發,最終得益的亦只有他,雖涉案答謝信不論真偽,對他的刑期覆核未必有決定性影響,但法庭決定判他監禁,以監禁12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他認罪,遂判監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