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黃嘉威涉誘13歲女童口交 控方指另有3事主或加控罪

2018101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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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嘉威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兩罪。
舞台劇導演及演員黃嘉威被指於2013年結識13歲女網友後,於3年內幾乎每個月都與她到賓館,並涉嫌誘她拍裸照,以及要求她蒙眼為他口交並拍片,女網友於本月報警。黃被控一項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共兩罪,案件今(1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黃嘉威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10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繼續還押。
控方指,警方經過早前調查後,相信除本案事主外,另外牽涉3名受害人,已替她們錄取口供,故之後可能加控製作兒童色情物品、非禮、與16歲以下兒童非法性交等罪。控方又指,警方正就被告的電腦及手機作調查,其中在其電腦發現大量影像等可能與案有關資料,警方需時調查資料,故要求將案押後。
辯方今無保釋申請,只要求將押後時間縮短,因被告已被收押近兩個月。惟控方指調查需時,即使將本案提早再訊,相信屆時仍未能完成調查電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