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覆核呈請律師費利息 何俊仁輸兼付11萬訟費

201810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何俊仁針對2012年特首選舉落敗後的一系列訴訟,全敗收場。
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在2012年特首選舉中落敗後,提出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挑戰敗訴,之後再與自己的代表律師行就收費有爭議。上訴庭今年2月裁定何要支付「一個半」律師行合夥人費用,共187萬港元。何付款後,再就費用的利息與對方爭拗,今日(16日)輸一仗,除了要支付利息給對方外,要另付約11萬港元訟費。
雙方爭議主要是由甚麼時候開始收利息,原告「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認為,應由2016年1月高等法院聆案官評定何俊仁應付多少訟費起開始,何卻認為應由今年2月上訴庭頒下判決起開始,何要求原告收取1萬港元利息與他和解,遭原告拒絕。上訴庭考慮雙方提交的書面陳述後,今日頒發書面判決,接納原告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