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審法官疑偷懶畀濃縮版指引 販毒案需重審

2018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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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馬永新採用自己的「濃縮版」指引,被上訴庭指做法不智。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馬永新去年審理一宗販毒案時疑「偷懶」,就案中關鍵的爭議指引陪審團時,沒有採用司法機構提供的完整樣本,反而採用自己的「濃縮版」指引,案中男被告結果被陪審團以5比2比數裁定販毒罪成,被判監16年。上訴庭上月裁定該名男子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和刑罰,下令重審案件。上訴庭今日(16日)書面交代判案理由,指原審法官的做法不智,又對控辯雙方眼見他犯錯仍不提點表示驚訝。
控方案情指,一隊便衣警員於2015年10月10日晚在上水監視上訴人楊竣顯的住所,楊於11日凌晨離開住所後被截查,警員先後在其身上和住所的一個房間內搜出毒品,當中包括332克「冰」和44多粒丸仔,他接受警方問話時曾作出招認。
楊事後指被警方插贓嫁禍,聲稱當晚外出倒垃圾,當時身上沒有毒品。至於屋內房間搜出的毒品,他聲稱該房間是他租給朋友的,他對該房間內有毒品並不知情,又說警方當晚曾威嚇他,如果拒絕合作,警方將會拘捕他的妻子,他稱被迫作出招認。
上訴庭指出,不同普通法地區最高級法院處理招認這個問題許多年後,才得出香港法庭現時採用的指引樣本,法官指引陪審團時偏離它是不智的,它可協助陪審團按部就班去思考問題,以決定是否接納一名被告人的招認成為證據。原審法官的「濃縮版」指引,卻未能清楚引領陪審團去逐步考慮各問題,基於楊的招認是案中關鍵的爭議,他有權期望陪審團得到完整的指引,因此判他上訴得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