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涉摑律師女友逼口交 女稱已多次提分手

20181016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陳偉強涉姦律師女友,案件今午在高院續審。
58歲已婚商人與年輕25載的女律師相戀及同居,惟其後商人疑女友有第三者,2016年涉出手襲擊女友及逼她口交,2個月後又涉掌摑及強姦她。被告陳偉強否認普通襲擊、非禮及強姦3罪,案件今午(16日)在高院續審。
女律師X指被告當時(2016年5月)要求不要分手,又提出「畀3個月時間大家睇下可否繼續一齊」,X稱為了安撫他,怕其傷害她親友故答允。X又指她一直想在該段時間待被告平靜時勸服他和平分手,被告有時會答應,有時又進入「癲狂」狀態而拒絕,並會說粗口及責備她:「我為咗你放棄其他嘅女人,我依家得番你一個,你依家先話同我分手!」雙方關係拉鋸。
她又稱5月底因粉嶺住宅的租約期滿,她找地方搬,被告提出X搬去他位於大埔的獨立屋,並恐嚇稱:「你要我唔好癲就要聽我講」故X同意6月搬到被告家。X不想與被告同房,借故稱怕他的鼻鼾聲,最終被告同意睡一樓梳化,她睡2樓。被告有時希望與她同睡,她均借故推搪。同住期間2人不時有拗撬,至6月28日(強姦控罪前一晚),被告稱「好耐無造愛」要求與X性交,X拒絕及再與被告吵架後,步回上2樓睡至翌日。
當X開始說及翌早發生的事時,她又突然大哭需要休庭。惟休庭過後她又稱胃痛,法官提早休庭,把案押至周四(18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