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40萬元藏毒案  菲國判4港人囚終身

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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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港人菲律賓藏毒罪成被判囚終身。(互聯網)
4名港人兩年前於菲律賓被控製毒及藏毒,當地法院今早(14日)裁定4人製毒罪名不成立,但藏毒罪名成立,判囚終身監禁,以及罰款500萬菲律賓披索(約74萬港元)。協助他們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4名港人的家屬對裁決感到憤怒及悲痛,而他個人則對裁決表示失望,認為不公義及不能接受,堅信4人無辜,會繼續尋求法律意見,希望中央及特區政府關注事件,令港人獲得合理審訊及公平公正裁決。
今早10時,4名港人梁樹福、郭錦華、陳國棟及盧榮輝身穿囚衣抵達法院,法官隨即宣布4人製毒罪名不成立,但藏毒罪名成立,判囚終身監禁及罰款,其中一名被告當場痛哭,4人的家屬聞判後亦情緒激動,悲傷不已,均指裁決不能接受。
派出助理到當地協助家屬的涂謹申亦認為,判決不公平,因事發當日,菲律賓執法人員安排傳媒上船全程拍攝,首次是搜不到任何毒品,但到第二次搜查時,卻在其中一名港人的背囊內搜出500克毒品,而該背囊之前已搜查過,並沒有發現任何毒品,認為事件有可疑,其中一名電視台職員其後更出庭作供,證明4人清白。
案發於前年7月11日,4名港人被指於菲律賓蘇碧灣對開海面的漁船上製毒及藏毒,當地執法人員在梁樹福的背囊發現500克毒品安非他命及一批製毒工具,以涉嫌製毒及藏毒罪名拘控他們,4人堅稱無辜,他們的家人亦多次去信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求助。據了解,每克冰毒約值800港元,估計該批毒品約值40萬港元。
香港入境處表示,就有港人在菲律賓被判藏毒罪成一事,該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自2016年接獲求助後,一直透過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駐菲律賓大使館了解及跟進。大使館今天亦派員出席審訊,並一直陪伴當事人家屬。入境處會繼續與當事人家屬、公署和大使館保持聯繫,亦會要求大使館盡快安排探視當事人,及向家屬提供協助。
香港保安局表示,在菲律賓被判刑港人如欲移返香港繼續服刑,他們可向特區政府或菲律賓政府提出申請,局方會按照《移交被判刑人士條例》(第513章)及雙方就移交被判刑人士簽訂的協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