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倡規定安老院專業人手 保障院友生活質素

2018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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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院舍欠缺專業人士,服務質素成疑。
社會福利署成立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工作小組,正檢討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法定人手。有團體建議,應按院舍情況及規模加入物理治療師、到訪藥劑師、配藥員、到診醫生、言語治療師等人手,確保院友有一定的生活質素。
《安老院條例》、《殘疾人士院舍條例》等相關法例規定不同院舍的人手比例,如高度及中度照顧安老院部分時間只須兩名員工當值等。由多個關注團體組成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批評相關法例規定的標準過低,建議加入不同專業人員,以60人院舍為例,應加入一名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兩名配藥員、一名護士等人駐院。
香港藥學服務基金主席兼藥劑師蔣秀珠表示,社署自2010年推行「到院藥劑師服務試驗計劃」,以提升院舍藥物管理能力,但計劃至今仍僅試驗階段,院舍只能短暫免費參與計劃。她認為,藥劑師可確保院舍正確用藥及培訓保健員相關知識,減低藥物事故,促請社署將藥劑師列為法定人手。
成員之一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由於院舍欠缺專業人士,令其質素下降,即使法例已規定要有護士,但非適用於所有院舍,更可由保健員取代護士,張質疑保健員與護士的培訓內容及時數差異甚大,兩者不應互相取代,直斥院舍「連一個專業人手都無,係荒謬絕倫,如同第三世界國家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