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一學歷訛稱曾讀中六 21歲男認呃地產代理職位

201812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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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沙田法院承認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
一名男子以虛假陳述及學歷證明取得兩間物業代理公司的職位,誘使有關物業代理公司向他支付共逾3萬港元薪金,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21歲被告區錦昌今(21日)在沙田法院承認2項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名,他另外一項相類罪名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他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2016年3月2日向利嘉閣地產有限公司(利嘉閣)應徵見習營業員的職位。他在求職面試中虛假地表示他已在香港一間中學完成中六程度教育,並提交一份看來是由該中學發出的偽造畢業證書。利嘉閣因此從同月10日起聘用被告,月薪為5900港元。由於被告缺勤,利嘉閣2016年4月18日解僱他。被告受僱期間獲支付共逾8100港元薪金。
案情亦透露,被告去年3月23日向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中原)應徵見習營業員的職位。他在求職面試中虛假表示他已在上述中學完成中五程度教育和從未在香港被裁定有罪,並提交一份看來是由該中學發出的偽造畢業證書。中原因此從去年3月29日起聘用被告,月薪為5000港元至5500港元。被告去年7月7日向中原辭職,他受僱期間獲支付共逾2.28萬港元薪金。
案情透露,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從來不是上述中學的學生,他於案發時只曾在另外兩間中學接受中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