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條款被指失實 東亞銀行遭5公司索1.5億元

201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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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李國寶(圖)出任主席兼行政總裁的東亞銀行,遭入稟索償1.5億元。
由李國寶出任主席兼行政總裁的東亞銀行,被指透過失實陳述、經濟威嚇、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違反謹慎責任、不合情理和不公平衍生工具協議條款等方式,與5間公司達成衍生工具協議,該5間公司昨日(27日)以此為理由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解除該些衍生工具協議,並向東亞銀行索償1.5億港元。
5名原告依次是香港中藝泰華祥有限公司、鴻迎企業有限公司、思義環球有限公司、景勝企業有限公司及皇廷亞太發展有限公司;被告是東亞銀行有限公司。
原告一方指稱,被告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之下對它們的法定責任,被告也違反對它們的謹慎責任,而且被告與它們達成的衍生工具協議的條款不合情理和不公平。另外,第1至第4原告更指被告的僱員曾向它們作出失實陳述,而第2至第5原告則指被告的僱員曾對它們作出經濟威嚇。原告一方基於上述理由,要求法庭下令解除它們各自與被告達成的衍生工具協議。
原告一方就上述失實陳述、不合情理和不公平衍生工具協議條款、違反謹慎責任向被告索償,又要求被告交代藉此賺取到的佣金、利潤、收費和服務費、利息;或者直接賠償1.5億港元給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