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頭銜變皮膚科 兩醫生失德判停牌1月准緩刑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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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超賢承認未有檢查診所網站資料,對資料亦毫不知情。(高嘉業攝)
再有普通科醫生以專科醫生頭銜行醫。曾受聘於新都醫療集團的普通科醫生楊超賢及馮天祥,被投訴未有採取足夠措施,防止該機構於網站為二人加上「皮膚科」頭銜,以至誤導公眾二人是皮膚科專科醫生,醫委會今日(7日)裁定楊一項專業失德成立,馮則被判兩項專業失德,二人皆須停牌1個月,緩刑1年。
楊被控三項專業失德,案情指,新都醫療集團2012年8月及11月在網站刊登「楊超賢醫生皮膚科」一詞,其後於2014年3月寫道「楊超賢醫生 皮膚科文憑」,楊被控未有採取足夠措施,防止以上事件發生,他同意控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楊2011年開始於該機構1周3日兼職工作,但2012年9月已離職,楊承認未有檢查網站資料,對資料亦毫不知情。
馮天祥則被控兩項專業失德,被指於2012年8月及11月未有防止新都醫療使用「馮天祥醫生 皮膚科」字眼。他於2012年中開始每周到元朗診所兼職一天,於2013年中發現診所門牌的頭銜加上皮膚科一詞,他要求診所更改不果,於是馬上離職。馮承認未有防止機構在網上誤寫其資料,他稱不熟悉互聯網,甚至不知該機構設有網站。
研訊小組主席麥列菲菲在判詞中指,大眾往往會根據頭銜來選擇醫生,專科頭銜具有專業優勢(professional advantage),故醫生有責任確保任職的機構網站刊登正確的個人資歷。
對於馮表示只知要確保門牌、名片上的資料正確,不知亦須檢查網站,麥反指本就應該知道。而由於楊於2012年9月已離職,故只有2012年8月的控罪成立。而楊並非首次遭醫委會聆訊,他於2003年亦曾因未有妥善處理危險藥物買賣記錄而被停牌3個月,但見楊是次聆訊態度合作,而且相信二人非故意以錯誤頭銜作宣傳,故判其停牌1個月,緩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