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被擄 林子健被裁定表證成立

201901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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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今被裁定表證成立。(吳艷玲攝)
2017年8月涉嫌訛稱遭人迷暈擄走並施虐的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案件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經審訊後,法官裁定林子健表證成立。
林被控於2017年8月11日在瑪麗醫院內,向偵緝警員黃繼霈訛稱,他於同月10日下午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拐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