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開支多幾毫都查 政府補鑊上調容錯上限

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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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建議就各公開選舉的選舉申報書,調高輕微錯誤或遺漏的最高特定限額。
以往候選人申報選舉開支,即使涉「幾毫子」誤差都需接受廉政公署調查,惹來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今(15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就各公開選舉的選舉申報書,調高輕微錯誤或遺漏的最高特定限額,其中立法會選舉各界別有關上限建議調高9倍,另遞交發票及收據的門檻亦由100港元增加500港元。
文件建議修訂《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將倘稱「超級區議會」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的選舉申報書輕微誤差數額上限,由5000港元上調至5萬港元;各地方選區由3000港元增至3萬港元;而傳統功能組別則由500港元加至5000港元。
另外,行政長官選舉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的相關上限亦同樣調高9倍,分別建議上調至5萬港元和5000港元。至於區議會選舉的選舉申報書輕微誤差數額上限則建議增加5倍至3000港元,而鄉議局、鄉事委員會及鄉郊代表選舉的相關上限亦擬增至600港元。
曾因「幾毫子」被廉署調查的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歡迎上調選舉申報書的輕微誤差數額上限,他指申報書數額的輕微錯誤,多來自手民之誤,「小數點錯位,或者6字變咗0字」,認為有關失誤不會影響選舉公正,反指現時廉署將精力放在雞毛蒜皮的小失誤,是浪費人力。陳又指,選舉中常用的雜物,例如固定海報的索帶等,往往在小商舖購買,未必有正式單據,故遞交發票及收據門檻增至500港元,有助減輕候選人壓力。
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又首次就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建議修訂法例,包括容許地方選區或超級區議會的候選人,以經總選舉主任認可的方式呈交提名表格,而毋須如現時般必須在提名期內親身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