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門深圳灣口岸連日打擊水貨客 拉3內地漢檢50萬貨

201901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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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獲的走私貨物。(警方圖片)
警方因應節日臨近,於昨日起(18日)一連兩日執行代號為「急流」的行動,聯同海關、入境事務處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於深圳灣口岸採取執法行動。行動期間,警方以干犯「無禁區證進入禁區」的罪名,拘捕了3名男子,年齡介乎17歲至48歲持雙程證的內地人士,並檢獲總值約港幣50萬元的貨物,當中包括保健食品、應節乾貨,運動鞋、生活用品、電子遊戲機、手提電話及化妝品等。所有被捕男子已被檢控有關罪名,其中2人今日(19日)被判處入獄6日及14日,相關貨物被充公。另外一名男子的案件則將於本月25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審理。
警方表示是次聯合行動有效打擊因水貨活動所衍生的問題,有關行動日後將繼續進行。
警方向旅客呼籲,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深圳灣口岸乃屬禁區,任何旅客若無故逗留禁區有可能會被檢控,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第2級罰款,即5千港元及監禁2年。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第41條,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5萬港元及監禁2年。警方呼籲市民及旅客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