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收緊海魚養殖牌 漁民轟漁護署限制養殖標準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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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請願人士轉到長沙灣政府合署,要求與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會面。(何青霞攝)
漁農自然護理署計劃出招收回海魚養殖持牌人牌照,今(31日)於長沙灣舉行第三場業界諮詢會,近百名漁民出席。一眾漁民批評該署在諮詢會上「遊花園」,只單方面通知收牌一事,未有了解漁民養殖海魚的困難,表明反對方案。其中約25人會後轉到長沙灣政府合署請願,要求與署長梁肇輝會面。
漁護署本月初向漁民發信,指正檢討現時魚類養殖區養魚場的管理及制訂養殖標準,確保養魚場積極養殖海魚,標準包括魚排面積必須與牌照相同、魚籠面積不可少於70%牌照面積及養魚場須達每平方米10公斤的最低養殖標準,若不達標將縮減其牌照面積或拒絕發牌。
漁民手持「漁護署官迫民反」、「漁護署無權要求養殖數目」等橫額,於漁護署辦公室外請願。漁民之一的鄭先生所持魚排達1200平方米,養殖約3.5萬公斤魚。他指,自己魚排雖達標,但不滿該署限制漁民自由養殖權利,擔心日後一不達標,會被該署收回已營運70至80年的家族魚排生意,故參與請願。
漁民梁先生指,若要達到該署的標準,估計一次過要投資300萬港元在魚苗、魚糧及人手成本上,未計算每月維修開支,反映相關政策難以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