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員認串謀呃18萬保險 願出庭指證廿年朋友

2019020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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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兩名被告,分別是任職警員的首被告詹廣信及任散工的次被告曾憲楊。(羅錦鴻攝)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警員及一名散工,控兩人分別涉嫌串謀詐騙及企圖詐騙6間保險公司共約18萬港元賠償,及向警務處報假案。案件今(1日)在東區法院提堂,任職警員的36歲首被告詹廣信承認共11項串謀欺詐、欺詐及串謀報假案等罪,准保釋至4月11日判刑;而任散工的29歲次被告曾憲楊,則以需時諮詢法律意見為由申請毋須答辯,其案件押後4月4日再訊,而認罪的首被告表明願意出庭指證屬20多年朋友的次被告。
案情指,首被告事發時教唆次被告以各種虛假藉口詐騙不同保險公司,包括訛稱家中遭爆竊、背包遭?爛財物被盜等,首被告負責替次被告填表及交表,次被告則簽署,成功獲賠後則二人瓜分利益,二人更有串謀向警方報假案。
辯方求情稱,首被告為了給中風父親買補品而犯案,現將失去視為夢想的警察工作,已深受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