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商醫院越柙囚年半 官斥破壞司法制度

201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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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亮今被判監18個月。
內地男商李亮在2015年因使用假身份證受審時,棄保潛逃而成為通緝犯,去年底在港落網被捕後自稱患病,到瑪麗醫院留醫期間,拆走廁所天花越柙,最終第三度被擒。被告早前承認兩案全部共四罪,今(8日)在東區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8個月。裁判官斥責他再三衝擊及破壞司法制度,毫不尊重香港司法制度,導致警方花足3年時間才能將他緝拿歸案,去年底他被捕時極力掙扎令警員受輕傷,必須在判刑上反映對執行職務警員的保護。
報稱商人的34歲被告李俐樺(又名李亮),上月底承認使用假身份證、沒有按照法庭指令歸押、逃離合法羈押及抗拒警務人員四罪。
有關被告於2015年使用假身份證申請美國簽證的控罪,裁判官信納他當時在申請表上本來無填寫香港身份證號碼,只是在領事館職員要求下他才出示假身份證,裁判官也相信他沒隱瞞自己的中國護照,意圖在港做黑工。惟裁判官認為他當年是以雙程證來港,持有中國護照的他大可直接向領事館職員表示自己沒香港身份證,但他仍選擇出示假身份證,無疑是為了誤導領事館職員批出其簽證,即使涉案假身份證造工差劣,但不減其罪責。
當年被告因用假身份證在東區法院受審,卻在受審中途突潛逃,辯方解釋是因被告收到幼子在北京病危消息,要他簽紙同意才可急救。裁判官對這解釋抱極大疑問,因被告當年有律師代表,若真急需處理幼子的事,大可透過律師申請將審訊押後,並改保釋條件回京。
被告聲稱他於2015年犯案後已遭美國禁止入境5年,其幼子只能在港診治,去年他冒險來港也是為了兒子,結果在機場被捕。裁判官認為這解釋就算屬真,也是被告令兒子陷入如此苦況,因被告早在4名子女出生後半年,已知幼子患罕見的嬰兒點頭痙攣症,他在案發前亦已知其父母無力照顧孫兒,但他仍多次犯案,實在咎由自取。
辯方指被告身為單親父親,其4名子女現在北京交由他一男一女的朋友照顧,冀法庭基於人道理由,對被告予以輕判。裁判官同情被告家人的遭遇,但認為被告不值得法庭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