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政府公函惹激辯 「何時起用簡體字?」

201902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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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政府公函將地址寫成簡體字,惹起網民一番爭議。(互聯網)
文字的「繁簡之爭」,在香港屢見不鮮。近日,有區議員上載了一個來自社會福利署的公函信封,上面的收件地址部分為手寫的簡體字。他留言:「政府公函從何時起已變成簡體字呢?」發文在網上引起爭議,有網民直言「有冇搞錯」,惟亦有不少人認為:「有乜問題?」
相片由觀塘區議員畢東尼上載,一日內有逾百人轉發。有網民直言不覺得有問題,「是否有規定不可以用簡體中文字?」「唔識咪學囉!」亦有人謂:「如閣下認為有問題,點解唔叫你班支持者去該署抗議?或者利用你權力收集簽名反對?」有網民則留言回應:「私人書信,我理得你寫乜,問題係呢封係政府嘅信,即係寫嘅嘢係代表政府。」「唔係犯唔犯法嘅問題,係覺得點解我哋明明一直學的用的都是繁體字,現在政府的員工卻寫簡體字?」有人則戲謔稱:「文員已外判給內地人?」
畢東尼向東網表示,上載相片並非因為不支持使用簡體字,而是拆信時覺得該信「同平時有啲唔同」,細思之下認為不甚妥當。他解釋,政府公函代表的是政府,需小心處理,而港人一般會視繁體字為正字,「公函信封用簡體字,係咪代表政府會用簡體字?」另方面,正因為港人較常使用繁體字,「公函用簡體字,點樣可以知道受眾一定睇得明?呢個係尊重問題。」
就是次事件,社會福利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已提醒有關人員日後應採用收件人熟識的語言及統一所採用的文字。而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政府沒有明文規定公文必須採用繁體字或簡體字。香港社會慣用繁體字,因此政府公文一般採用繁體字。不過,為方便溝通和準確傳遞訊息,政府部門也可因應實際情況,例如受文對象,發出簡體字公文。
網民有話說
Kimmins Chau:以為你識睇
Vivi Kwok:好失望
Karmen Li:有甚麼問題?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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