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主任涉偽造批准信 助9居屋業主騙貸款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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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務主任涉嫌為居屋計劃屋苑的業主偽造批准信被控。
廉政公署今日(1日)落案起訴房屋署一名房屋事務主任,控告他涉嫌為居者有其屋計劃屋苑的業主偽造批准信,以協助他們申請共逾900萬港元的加按貸款。32歲被告鄒海業,被控9項偽造罪名,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二(5日)在沙田法院答辯。
被告案發時是房委會轄下大埔區租約事務管理處的房屋事務主任,有關管理處負責管理該個位於新界粉嶺的居屋屋苑。業主如想在未補地價下將單位重新按揭,必須在向銀行或金融機構申請加按貸款前獲房委會發出批准信。而業主則須向房委會提交申請表和所需支持文件。只有房屋事務經理獲房委會授權,代表房屋署署長簽發批准信。被告作為該房屋事務經理的下屬,負責接收和處理由該屋苑的業主提交的重新按揭申請。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4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6日期間,就涉案居屋屋苑9個單位的業主真實提出的重新按揭貸款申請時,偽造9份由房委會發出的批准信,意圖誘使銀行或金融機構接受該些文書為真文書。2間銀行和1間金融機構因而批准有關業主的按揭貸款申請,並向他們批出9項共逾900萬港元的加按貸款。
房屋署回應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