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承判商索賄兼呃IT合約 酒店前經理控5罪

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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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酒店前高級資訊科技經理。
廉政公署今日(1日)落案起訴一名酒店前高級資訊科技經理,控告他涉嫌向一名承判商索取共逾36.8萬港元賄款,以協助承判商取得有關酒店的資訊科技合約、欺詐酒店總值逾43.9萬港元的資訊科技合約,以及虛假申領服務費。被告獲准保釋,下周二(5日)在東區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梁展維,37歲,Victoria Park Hotels Limited(VPHL)前高級資訊科技經理,被控5項罪名,即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及2項欺詐罪名。而VPHL則是以柏寧酒店的名義營業。
被告案發時負責柏寧酒店資訊科技部的日常運作。他於2014年10月成立資訊科技公司威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威信),並是威信唯一董事兼股東。其中3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5月16日期間,向柏寧酒店一名認可承判商東主索取共逾36.8萬港元賄款,作為協助有關承判商取得柏寧酒店的資訊科技服務合約的報酬。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7月5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隱瞞自己是威信唯一董事兼股東,並意圖詐騙而誘使VPHL將20份資訊科技服務合約判給柏寧酒店另一名認可承判商。該20份資訊科技服務合約總值逾43.9萬港元。
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7月26日至9月30日期間向VPHL虛假地表示,拆散80部電腦需要上述有關承判商的服務,並意圖詐騙而誘使VPHL委聘該承判商以拆散該等電腦。他涉嫌虛假申領的服務費達48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