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200億買物業非新事物 羅致光:屬短期策略

201903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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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指政府購置物業不是新事物,社署曾購買63個物業作福利服務用途。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以200億港元購買60個私人物業,用作設立社福設施。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3日)撰寫網誌表示,社福服務機構苦無設施和覓地艱難是不爭事實,該局會繼續以「千方百計、寸土必爭、多管齊下」的策略和措施,物色合適用地或處所。
他指出,政府沒有魔術棒即時變出所需福利設施,用200億港元購買物業是一項短期策略,並希望以3年為期設立超過130項有迫切需要的社福設施,包括長者鄰舍中心、長者地區中心、日間幼兒中心、日間社區康復中心等。
他續指,政府購置物業不是新事物,在1995至1998年間,社會福利署曾購買63個物業作福利服務用途,現時社署總部置於灣仔胡忠大廈,主要部分都是早年由政府買入的。
羅稱,有不少急需的福利服務單位,由於未有永久處所,政府會租用私人物業,但由於租約有一定的不穩定性,不利於提供穩定服務予服務使用者,而透過改建、重建、興建或購置則較為穩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