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致光指特殊需要信託不設入場門檻 開戶收20萬按金

201903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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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指特殊需要信託不設入場門檻。(羅致光網誌)
社會福利署本月內開始接受「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申請,協助特殊需要人士父母在離世後繼續照顧他們遺下的子女。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10日)在網誌指,特殊需要信託不設入場門檻,社署在家長或親屬設立信託戶口時收取一筆20萬港元金額,是因有家長擔心去世後處理遺囑的法律程序或長達12個月,為子女的生活帶來即時困難,故開戶時存入一筆款項作「按金」以即時啟動照顧計劃,支付子女最少12個月生活費,直至遺產存入信託戶口。
羅表示,這筆款項只會用在申請者的子女的生活開支,有餘額則會存放於其子女的信託戶口。
他又指,特殊需要信託是非牟利,社署只會按涉及資金管理及行政開支的成本計算收費,年費2.1萬港元遠低於私人信託服務的收費。成立特殊需要信託的政策目標,是為有足夠財產的中產家長提供「既可信賴、又可負擔」的信託服務,不一定適合所有不同背景的家庭,家長決定是否參與時應考慮服務是否適合自己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