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做漏招  450場地急叫停執法涉控煙等4法例

201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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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管有逾1700個公眾遊樂場地,鰂魚涌公園為其中之一。(黃雄攝)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管有逾1700個公眾遊樂場地,原來過去多年「做漏招」,最少涉及450個場地未有按《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的要求於土地註冊處存放有關場地的圖則,當中包括鰂魚涌公園、西貢福民花園、吐露港花園,以及荔枝角公園部分地方等。康文署現已即時叫停在相關場地執法,令署方及控煙酒辦在該些場地出現執法困難,而過去錯發的檢控,更隨時面臨被「翻案」。
「漏招」問題的出現,緣於上述條例第X部及第2(1)條有關公眾遊樂場地的英文釋義文本與中文文本就是否必須已完成在土地註冊處存放圖則的程序並不一致。涉及4條法例,包括《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遊樂場地規例》及《泳灘規例》。涉及包括吸煙罪行定額罰款、擺賣或出售商品以及彈奏樂器或唱歌等。
康文署回覆東網查詢時表示,正尋求法律意見以釐清對執法的影響。並已知會各受影響場地暫時停止相關執法行動,署方職員仍會提醒場地使用者不應作出違規行為。截至本月7日約有450多個公眾遊樂場地,尚未完成將相關圖則存放於土地註冊處的程序,署方正與相關部門加快處理,目標於3個月內完成所需程序。
過去5年,涉及於未完成存放圖則於土地註冊處程序的「公眾遊樂場地」的檢控,涉及違反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有29宗;11宗傳票的檢控包括在公園內騎單車及在公園內移去植物。另外,市政局百周年紀念公園,在未完成存放圖則於土地註冊處的程序前,康文署曾發出有關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檢控共6宗。
康文署表示,如市民就過去所發出相關的定額罰款通知書或法庭已判決的檢控案件有疑問,可按既定的法律程序向相關部門查詢。該署已主動通知控煙酒辦公室須暫停在未完成存放圖則程序的公眾遊樂場地執法,亦已分批向該辦公室提供已核實資料。當控煙酒辦公室收到有關公眾遊樂場地吸煙投訴後,會向康文署求證該場地是否完成存放圖則的程序。
身兼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陳淑莊形容事件荒謬,康文署竟有數百個公眾遊樂場地或已在刊憲後未有按法律程序向地政總署提交圖則,屬「低級錯誤」,影響執法人員在相關場地向違例吸煙或唱歌人士作出檢控,而已被判罰的人士,即使是當事人有違規,因一罪不能兩控,在因法例不完善,仍有權「翻案」,市民如需要協助可聯絡她的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