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3萬元冰島影婚紗相稱送航拍片 終僅以合成片代替

2019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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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準新人會找公司安排在海外拍攝婚紗照。(何量鈞攝)
結婚是人生大事,近年不少準新人會選擇海外舉行婚禮或拍攝婚紗照,留下難忘回憶。消委會2016年至今年2月收到43宗海外婚紗攝影投訴。有投訴人豪花3萬港元購買冰島婚紗攝影套餐,包括7個由冰島東部至西部的拍攝景點,但行程一再更改,最終8小時的拍攝行程只能到訪4個景點,攝影師承諾贈送的航拍短片亦未有兌現,推說當天風大不能使用航拍機,稱改以現成影片更改頭像取代,至於未能前往的景點亦可用合成照片代替。
投訴人梁小姐指在婚紗展上有職員主動提出贈送航拍短片,覺得非常吸引,即場簽約,但拍攝當日沒有使用航拍機。而收到的照片與簽約時所見樣板有極大落差,認為製成的合成照未符預期,失去遠飛外地實景拍攝的意義,要求該公司作出合理退款。消委會介入後,該公司只重申已按合約履行拍攝服務,堅拒退款,只願意再次為投訴人修改照片,並完成製作相冊及油畫。梁小姐表示會考慮循小額錢債審裁處作出追討。
另有個案在投訴花費5萬多港元購買沖繩結婚註冊套餐,原定去年12月22日舉行婚禮,但落訂後半年才接獲公司通知,指當日原來屬當地假期,婚姻註冊部門不會辦公,當天只能進行婚禮儀式,提議投訴人先行到當地辦理註冊手續。投訴人深感不滿,認為公司應一早知道當天不能註冊,令他們需要費神自行辦理婚姻註冊手續,還要自攜物資,經消委會調停後,該公司表示歉意,同意退回全額及取消合約。
亦有投訴人彭小姐以17,000港元向韓國一間公司購買婚影套餐,但一直延遲交相,3個月後直情失去聯絡,及後收到電郵通知該公司已結業,奈何婚禮將至,仍未收到婚紗相冊及油畫,大感徬徨,消委會將個案轉介至韓國消費者院跟進,但最終只能建議投訴人透過法律途徑追討。
消委會建議消費者如直接向海外商戶購買服務,應注意交易未必受香港現行法例保障,倘出現商戶結業等問題,或須按當地法律程序處理,追討過程會較複雜;如購買的服務包括相冊及油畫等物品的製作及郵遞,須清楚了解交送時間,並於合約清晰訂明,一旦發生爭拗可作為追討的憑據;戶外拍攝容易受天氣及交通等因素影響,計劃行程時要全面考慮,評估行程安排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