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報被擄案判囚 林子健稱不值有關懲罰

201903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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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監5個月。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被裁定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罪成,判監5個月,林今午(16日)於Facebook直播,聲稱最後一次回應事件,他揚言自己無辜兼「被屈」,不值得有相關懲罰及判決;他又提及對香港前景感到悲觀,呼籲有能力的港人應離港。
事發於前年8月,林子健報稱在街頭遭操普通話的大漢迷暈擄走並施虐,事後遭揭發涉「作古仔」被捕,他被控一項「明知地向警員虛報有人犯罪」,裁判官指整件事都是林「自編、自導、自演」,又考慮他毫無悔意,裁定罪成,判囚5個月,但准保釋等候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