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商人涉於機場遺棄1歲囡 押後下月訊

201903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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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男子涉把女兒遺棄在機場,被控以一項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
內地男子涉嫌上周二(12日)把其1歲女兒遺棄在香港國際機場非禁區的一間食肆外,至前日他經落馬洲入境時被警方拘捕,控以一項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今(22日)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他未有提出保釋申請,現還押至4月26日再訊。
53歲鄭姓被告,持雙程證,報稱商人。他被控於今年3月12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的快餐店門外,遺棄一名1歲3個月大的兒童X。
控方透露涉事女童現時交由保良局照顧,控方要求案件押後,以待徵詢法律意見,以研究控罪的適合性,裁判官遂將案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