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囚3年 劉兆佳指算輕判不用獄中度餘生

201903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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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佳認為何志平今次已算輕判,最少不用在獄中度餘生。
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賄賂非洲官員,在紐約法院判監3年,罰款40萬美元(約312萬港元)。曾為何志平撰寫求情信的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今次已算輕判,最少不用在獄中度餘生,但他承認以何志平的成就,判入獄多久都是相當重的刑罰,盼望對方在獄中繼續學習,了解香港、國家和國際發展,出獄後繼續服務社會。
前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表示,何志平判刑3年,相信他的家人可以鬆一口氣,撥開雲霧見青天;而視何志平為恩師的著名眼科醫生林順潮則希望何能重新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