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鑾雄申覆核恐遭疑犯利用 張國鈞料法庭不接納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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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鑾雄就《逃犯條例》修訂尋求司法覆核申請許可。
立法會將於本周三(3日)就《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進行首讀,早前被澳門法院裁定行賄及洗黑錢罪成的華人置業前主席劉鑾雄,今(1日)就修例尋求司法覆核申請的許可。法政匯思成員、大律師楊嘉瑋表示,一般情況而言,司法覆核案不會影響或叫停修例,除非申請人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以暫緩立法會辯論,惟此案有機會成為將來被引渡人士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的理由。
楊解釋,假若法庭接納有關的司法覆核申請,案件與修例工作可同時進行,如早前立法會就高鐵「一地兩檢」安排進行立法,亦有司法覆核同步進行,倘在修例後、案件未完之時,政府啟動引渡機制,涉事疑犯在香港出席法庭聆訊時,可用覆核案正在進行中為由,向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或成其抗辯理由等,影響程序進行。
他又稱,一般情況下司法覆核應在修例完成後提出才會被接納,但法庭亦有案例可以特別處理,例如當事人提出人身自由或受影響等,由法官考慮是否接納。他強調上述一切皆為可能性,還看法庭是否接納有關申請,當中仍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可以發生。
另外,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張國鈞則稱,現此階段提出司法覆核「太早」,除非在非常例外的情況,例如草案可能侵犯部分人士的憲制性權利,否則他估計現階段提出的司法覆核,法庭一般都不會受理。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劉鑾雄的做法在香港屬非常罕見,在外國亦只是偶爾發生,據他了解,申請人是希望在立法會通過草案前,由法院單方面作出聲明指修例後劉不應被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