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機構打工皇帝年薪275萬媲美高官 工會斥社署乏監管

2019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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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批評,社署未有監管機構如何運用公帑,讓高層盆滿缽滿。
非政府機構高層薪金媲美社會福利署首長級官員。社署2017/18年度非政府機構最高三層職員的資料顯示,東華三院、香港聖公會福利協會及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的高層年薪分別達275萬、270萬及223萬港元,成為社福界3大「打工皇帝」。有工會批評,社署未有監管機構如何運用公帑,讓高層盆滿缽滿。
職工盟社會福利機構員工會總幹事曾紀南表示,多間機構的高層薪酬貼近社署官員,以東華的社會服務科總主任為例,2017/18年度獲27萬港元現金津貼,金額等同一名新入行的文憑社工的年薪。對於東華回覆指,因社服總主任管理的服務單位及員工已倍增而提供相關薪酬,曾認為,若工作量增加,理應增加人手,而非只讓一名高層享有高薪。
根據整筆撥款規定,每年獲社署資助少於1000萬港元或資助佔其營運收入不超過50%的非政府機構,可豁免遞交最高三層職員的薪酬檢討報告。今年有68間機構須向社署遞交報告,該會理事長邱智恆批評,需要公開薪酬的機構過少,認為所有獲資助的機構均應公開帳目,又批評現時有多間機構仍未上載報告,質疑社署工作態度怠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被問到相關事宜時表示,資助機構附帶福利一般較政府差,而有關福利不會反映在政府薪酬架構中,所以資助機構或會改以薪酬方式代替福利,直言需要將福利開支扣減後,才能與社署同等職級作比較。
社署回應指,收到機構報告後,會根據指引進行評估,如發現機構第一層人員的總薪酬數額或薪酬升幅偏高,該署會作進一步跟進,包括與機構管理層會面,要求機構提供詳細解釋及相關補充資料予部門考慮,以確保機構恰當運用公帑。社署現正就已遞交的檢討報告進行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