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法庭踏入65天 何官與辯方大狀續針鋒相對

201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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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pa Kamala(細圖)疏忽過路傳票案踏入65天,何麗明與辯方律師續唇槍舌劍。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的一宗行人涉嫌疏忽過馬路傳票案,聆訊今(16日)進入第65天,何官繼續聆聽辯方律師侯振輝就申請她退出案件審訊的陳詞,然而,兩人庭上依然針鋒相對。今早,有數名參觀法院的中學生入庭旁聽,目擊庭上何官與侯大狀唇槍舌劍,各人均露出驚訝表情及無奈苦笑。
侯繼續引述過去數十日審訊中,何官與辯方前代表大狀梁耀祥的對話,而何官不停指侯的做法不尊業及不適當,又要求侯用5分鐘時間將有關對話筆記打印出來再説,打印完後二人又繼續疊聲對話,互相打斷對方愈扯愈遠沒有重點。
何官又指對侯的英文發音不明,說不明他說怎麼「奶豬」(line G),又以廣東話形容侯的陳詞是在打「百搭牌」,旁觀人士聞言訕笑,侯則臉紅耳赤,叫何官不要再藉嘲笑打斷他陳詞。案件下午再續。
何下午繼續聆聽侯陳詞,侯指何官容許控方傳召專家證人重組事故,卻拒絕辯方專家出庭解構,是針對辯方、偏幫控方的證明。他續指,何官經常無理打斷原本代表辯方的大律師梁耀祥發言,更不讓梁解釋,現在到他代表辯方,則輪到他被打擾及被針對。何聽罷著侯不要再浪費時間在不相關的事上,更長嘆,侯隨即問何官嘆氣是不是要表示不耐煩,又指何根本對其陳詞聽不入耳並帶有偏見,何沒有作聲。
侯最終在下午約5時完成陳詞,共用了3天時間,原本到控方回應,但因已超過法庭辦公時間,案件現押後本周四(18日)再續,控方透露其回應內容主要是列舉相關案例,他對辯方申請保持中立。
本案的尼泊爾籍女被告Thapa Kamala,被票控於2016年4月在大潭道一輛停泊路旁之的士後方橫過馬路,卻被另一輛從對面線駛來之的士撞傷。女被告經過審訊後早前已被裁定一項行人疏忽罪表證成立。何官否決辯方傳召專家證人的申請,辯方遂提出要求何官退出審訊,並就此申請作出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