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最快明早轉倉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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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案被告戴耀廷、陳健民、黃浩銘和邵家臻都被判監。
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日前判刑,4名被告即時監禁,分別判囚8個月或16個月,當中戴耀廷、陳健民及黃浩銘現仍於荔枝角收押所,而邵家臻昨日(25日)因身體不適送到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留醫。據了解,4人的服刑地點由懲教署的分類及編級委員會經過會議決定,今日(26日)委員會經商議後,決定先編配戴、陳及黃3人分別到石壁監獄、壁屋監獄及赤柱監獄服刑,預計最快明早(27日)為相關人等安排轉倉。
懲教署的分類及編級委員會,由一名監督級人員出任主席,一般會根據性別、年齡和法庭有關其判前評估報告的要求等,安排院所收納還押的在囚人士。據悉,因邵家臻未能出院,而署方須待邵出院後,先安排返回荔枝角收押所,然後才能辦理轉倉手續,安排往合適的監獄服刑。根據現行規定,在囚人士如在獄中行為良好,可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黃、邵被判囚8個月,料最快今年9月底出獄;至於戴及陳被判囚16個月,料最快明年2月底出獄。
黃浩銘和邵家臻的代表律師文浩正今早到訪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黃,約逗留2小時後離開收押所;其後於下午1時10分抵達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探望邵。文指黃及邵正積極考慮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如果要上訴就要5月22日前,即刑期開始28日內上訴。」文逗留約半小時後離開醫院。
及至下午2時,邵家臻躺在病床上,被扣上手銬、腰間鎖上鐵鏈,由懲教署職員護送下離開羈留病房,送往醫院放射診斷部,期間他不發一言,但全程豎起拇指。邵於放射診斷部逗留約15分鐘進行檢查後,被送回羈留病房,期間亦未有發表講話。邵託人在社交網站留言,表示到醫院檢查時發現有心律不正情況,亦出現肚屙,懲教署職員建議他留院觀察。至於平日困擾他的糖尿病,雖然血糖指數偏高,但未至於到達危險地步,而濕疹亦暫未有發作。
天主教香港教區退休主教陳日君亦約於上午9時半進入收押所,未有回應提問,直至中午12時才離開。陳表示3人均十分勇敢,心情平靜,但反映收押所內較熱,亦有蚊子,「但都算適應」,由於戴、陳、黃3人將會轉到其他監獄服刑,故他未確定何時會再探望3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約下午2時半進入收押所,至下午5時才離開。張表示探望其中2名被告,曾「討論法律嘅問題」,但不評論是否討論上訴的問題。
此外,早前在旺角暴亂案中被裁定藐視法庭罪成的「王婆婆」王鳳瑤,今早約8時半在收押所外手持黃傘並揮動英國國旗,高呼「戴耀廷加油、陳健民加油」等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