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短期難獲釋 梁美芬指修例時間壓力減

2019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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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芬希望能在法案委員會,讓議員提問及讓政府就市民的疑惑作詳細解釋。(溫國佳攝)
在台灣涉殺女友港男陳同佳,今天(29日)因4項洗黑錢和3項屬交替控罪的盜竊罪被判囚29個月,政府早前就陳的殺人罪行提出修訂《逃犯條例》。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表示,相信疑犯不會在短期內獲釋,立法會需盡快通過的時間壓力減少。
梁認為,立法會法案委員會是一個合適的平台,讓議員提問及讓政府就市民的疑惑作詳細解釋,希望民主派不要浪費時間在發洩情緒上。她承認昨天(28日)民陣的遊行人數較其預期多,政府應聆聽市民憂慮,在現有時間內做更多向公眾解說的工作,將修例內容交代得更清楚。
協助家屬的議員周浩鼎表示,修例仍存在迫切性需於7月休會前通過,希望明天(30日)的法案委員會可盡快選出主席及展開討論,以還家屬公道。問及家屬對今天判刑的感受,他引述稱家屬仍希望立法會可盡快展開修例。議員何君堯指,可於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例最為理想,強調要做的事必須做,對於民主派有意發動包圍立法會,何對有關的煽動表示遺憾,重申說出相關言論的人士有法律後果。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今出席活動後指,只有立法會才有功能和責任決定法例是否通過或修改,而非在街上以抗議的方法,又指當中很多人由於本身不同的政見等,一定不會受此修例影響,卻很活躍地進行抗議工作,聲稱要圍攻立法會。
對於陳同佳被判囚29個月會否對修例有影響,譚指,修例是按立法會本身的議程,她希望在7月休會前處理。被問到能否先處理陳同佳個案後,再審議整體修例,譚指以日落條款處理行不通,因為個案在立法會討論期間,疑犯已有權離港。被問到能否先以現有機制在立法會審議陳同佳個案,譚指現時尚有時間,立法會內的委員會希望如何處理應由議員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