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批准信助業主加按 房署主任認6項控罪

2019042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鄒海業承認6項偽造罪。(楊允竣攝)
房屋署主任於2014年至2015年涉為6名粉嶺居屋業主偽造批准信,協助該批業主申請並獲批共逾700萬港元加按貸款。涉案主任今在沙田法院承認6項偽造罪,裁判官先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至下月27日判刑,續准被告保釋候判。
被告鄒海業原被控9項偽造罪,今承認其中6項,其餘3項撤控。案情指,接替被告職位的同事於2015年12月收到其中一名業主的查詢後,查找房署檔案後但找不到有關申請表,於是向上級匯報。上級經調查發現在沙田辦事處一個廢紙箱發現涉嫌由被告所偽造的文件,及後向警方報案。鑑於案件懷疑涉及貪污,廉署接手調查此案。
廉署調查發現,在房署獨立檔案中有6個景盛苑單位沒有批准信申請表或相關文件,而廉署從銀行及財務機構檢取有關批准信副本,並從被告上級證實該6個物業的加按批核沒有經正常審批程序處理,房委會沒有授權被告或被告上級代表房署署長簽該等批准信。因此該6個單位的加按亦告無效。
恒生、安信、大眾銀行的代表亦指出,在有關批准信屬虛假的情況下,他們不會批出相關加按貸款。
2017年6月21日,廉署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偽造上述6封批准信,原因是他太忙碌,沒有時間按照房委會政策處理。
辯方求情時指,在事發期間房署的工作量非常繁重,令被告需經常加班處理,他今次觸犯本案非因偷懶,只是因應付不到繁重工作,又不敢向上司求助,才會愚蠢地用錯方法處理,強調沒有涉及收賄。經過今次事件,被告將接受紀律聆訊,很大機會被辭退,將喪失「服務社會機會」,冀獲法庭輕判。
控方透露,由於涉案個案的有關文件已無法尋回,故無法確定若被告按正常程序處理那些個案,有關加按貸款申請會否仍然獲批。辯方則指,有關申請交由被告處理前,已獲銀行或財務機構初步批核,同類個案過往幾乎全部獲批加按貸款。
據悉被告於案發期間需同時負責1200戶的加減戶籍申請、2500戶的轉讓業權或加按申請。